S. No. 1940 H. No. 3994 / 99 OG No. 4, 492(2003 年 1 月 27 日);时代 11/14/02 ; 17 VLD 2d 22 ; 11 第 11、11 号政策声明(2002 年 11 月) 9175,2002 年 11 月 7 日 ] 一项规范链锯的所有权、拥有、销售、进口和使用,处罚违规行为和其他目的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 标题。 — 该法案称为“2002 年电锯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 根据宪法,保护、开发和保护可持续管理的森林资源是国家的政策 为此,国家应推行积极的森林保护计划,以消除非法采伐和其他形式的森林破坏使用链锯可以促进这一点。因此,国家应对链锯的所有权、占有、销售、转让、进口和/或使用进行规范,防止其被用于非法采伐或擅自砍伐森林。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术语定义。 — 本法中使用的术语:“链锯”是指任何便携式动力锯或类似的切割工具,由电动或内燃机或类似方式操作,可用于但不限于,砍伐树木或砍伐木材; “链锯经销商”是指从事制造、进口、分销、购买和/或销售链锯的自然人或法人; “部门”是指环境和自然资源部; “部长”是指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部长。...
一项规范链锯的所有权、拥有、销售、进口和使用、处罚违规行为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9175章pdf预览版一项规范链锯的所有权、拥有、销售、进口和使用、处罚违规行为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917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