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9693 / 88 OG No. 23, 3493(1992 年 6 月 8 日) 7403,1992 年 4 月 14 日] 一项法案,将位于奎松市奎松大道的菲律宾儿童医疗中心更名为菲律宾儿科医院和发展中心,该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部分一、位于奎松市奎松大道的菲律宾儿童医疗中心现更名为菲律宾儿科医院与发展中心。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批准,(Sgd.) NEPTALI A. GONZALES (Sgd.) RAMON V. MITRA 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于 10 月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分别是 1991 年 14 月 14 日和 1992 年 2 月 3 日。 (Sgd。)ANACLETO D. BADOY,JR。 (Sgd.) CAMILO L. SABIO 参议院秘书 众议院秘书长 批准日期:1992 年 4 月 14 日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 E 动态生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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