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7066 / 62 OG No. 30, 5376(1966 年 7 月 25 日)[ REPUBLIC ACT NO. 4364,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修改共和国法案的法案,编号为 180,名为“修订的选举法”。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特此修订第 180 号共和国法案,在其第 5 节和第 6 节之间插入一个新节,内容如下:“SEC. 5-A. 尽管现行法律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可授权从为其官员和雇员以及分配给其的人员提供的选举拨款中支付补偿,但上述委员会的主席和成员除外,对于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或在与选举有关的正常工作日规定的办公时间之后提供的加班服务,其费率由选举委员会确定,该费率不得超过其每月定期补偿的费率。此类额外补偿在任何一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每月正常薪酬的等值。”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5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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