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1080 条第一节的法案,题为“宣布律师资格考试为公务员考试的法案”。 1844]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7年06月22日
H. No. 5004 / 53 OG No. 18, 6000(1957 年 9 月 30 日 [ 共和国法案第 1844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1080 条的法案,题为“宣布BAR 和 BOARD 考试作为公务员考试。”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第 180 号共和国法案第一节修改如下:“第 1 节。律师资格考试和政府各考试委员会的考试被宣布为公务员考试,并应为任命传统服务职位的目的,其职责涉及各自专业知识,但需要的职位除外普通板考试未涵盖的高度专业知识,如果该专业要求至少f我们的大学学习年限,如果该专业要求少于四年,则相当于二年级常规考试,大学学习年限:但是,该律师或董事会考试应相当于公务员考试的下一个较低水平该人将受雇于需要专业知识以外的职位:此外,如果根据任何法律,该人免于参加各种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并获得注册或准入证书其专业实践由相应的考试委员会颁发有利于他的证书,出于所有法律目的,他应被视为已通过其专业实践所需的委员会考试。...
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1080 条第一节的法案,题为“宣布律师资格考试为公务员考试的法案”。 1844]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1080 条第一节的法案,题为“宣布律师资格考试为公务员考试的法案”。 184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