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7210 / 62 OG No. 30, 5377(1966 年 7 月 25 日) 4367,1965 年 6 月 19 日] 一项法案授予 ALDYMAC, INC. 在 LEGAZPI 市建立、维护和运营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台的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根据宪法以及第 3846 号法案的规定,题为“一项规定法规的法案”菲律宾群岛的无线电台和无线电通信,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 3997 号法,即《无线电广播法》;第 146 号联邦法案,即公共服务法案及其修正案和其他适用法律,与本法案不相抵触,Aldymac, Inc. 特此授予建立、维护和运营无线电广播和黎牙实比市的电视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该特许权自上述电台投入运营之日起持续 25 年,并在明确条件下授予该特许权无效,除非建造至少一个无线电广播电台或一个电视台自本法核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办,两年内竣工。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许经营权同样以受让人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时间以使政府通过其站点在重要问题上接触民众、协助履行公共信息和教育职能、符合不得利用本站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或故意失实陈述,损害公众健康和道德,不得煽动、鼓励、协助进行颠覆或叛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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