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7 条、第 8 条最后一段和第 2688 号共和国法案第 31 条第 1 段的法案。第3415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1年06月18日
H. No. 5938 / 58 OG No. 27, 4824(1962 年 7 月 2 日) 3415,1961 年 6 月 18 日] 修订第 7 条、第 8 条的最后一段和第 2688 号共和国法案第 31 条的第一段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第 2688 号共和国法案第七节,也称为托莱多市宪章,修改为如下:“SEC. 7. 市长。市长应是该市的行政长官。他应由该市的合格选民选举产生。除非在选举他至少二十五岁,在他选举前至少两年的城市居民,以及其中的合格选民。除非脱落,否则他将举行四年,并收到薪水每年八千四百比索。市委员会可以拨出市长的住房津贴所需的款项,每月不超过两百比索,或在他的工资之外通勤。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同一法令第八条最后一段修改如下:“副市长应履行市长可能指派给他的或法律或法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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