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635 / 53 OG No. 18, 6054(1957 年 9 月 30 日 [共和国法案第 1881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法案修订第 709 号共和国法案的第 1 条,题为“宣布有义务执行在菲律宾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和学院的所有课程中教授西班牙语。”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第 709 号共和国法案的第 1 节修改为内容如下:“第 1 节特此宣布,所有公立和私立大学和学院都必须教授西班牙语,所有学生都必须至少完成上述科目的单元:但是,前提是,在法律、商业、文科、外交和教育课程中,学生应至少完成 24 个学分,且不增加目前完成此类课程所需的年限,其中 20我们的单位应在其原始西班牙语版本中包含以下教学,即马比尼的《菲律宾革命回忆录》;菲律宾第一共和国国会杰出演讲汇编;以及 Jose Rizal、Cecilio Apostol、Fernando Ma 的伟大诗歌汇编。 Guerrero、Jose Palma、Claro M. Recto、Jesus Balmori、Manuel Bernabe、Flavio Zaragoza Cano、Pacifico Victoriano 和其他著名的菲律宾诗人,特别是具有爱国和民族主义特征的诗歌以及描绘菲律宾场景的诗歌,所述汇编将是由教育部长、菲律宾大学西班牙语系主任和任何私立大学西班牙语系主任承担,由教育部长选择:此外,这应不包括在本法核准前,已取得其他外语学分,以符合有关其他外语之现有条件者,可继续修读该语种,直至其条件完全满足者:最后,前提是西班牙语对外国学生来说是可选的。...
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709 条的法案,题为“一项法案,宣布必须在菲律宾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和学院的所有课程中教授西班牙语”。 1881]pdf预览版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709 条的法案,题为“一项法案,宣布必须在菲律宾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和学院的所有课程中教授西班牙语”。 188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