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联邦法案第 3 条的法案,编号为 567。第158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6月16日
H. No. 2860 / 52 OG No. 11, 5026(1956 年 9 月 15 日) 1583 年,1956 年 6 月 16 日] 联邦法案第 3 条修正案,编号为 567。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第 1 节。第 567 号联邦法案第三节,题为“调整和稳定制糖业并为此目的增加收入的法案”通过增加对糖制造商的税收并对他人根据租赁或其他合同持有的糖土地的所有者征税,授予使用所述土地的权利以作对价,”修改为:“SEC。 3. 当任何用于种植甘蔗的土地被所有者或土地控制人出于对价、租赁合同或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时,该所有者或土地控制人应支付相当于收取的租金或对价的货币价值与代表该土地评估价值百分之二十的金额之间的差额的税款。”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自批准后生效,对所有未决案件具有追溯效力。 1956 年 6 月 16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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