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菲律宾境内免费传输参议员和菲律宾众议院议员的邮件的法案。 69]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10月21日
H. 第 245 号 [ 共和国法第 245 号69,1946 年 10 月 21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菲律宾境内免费传输菲律宾参议员和众议院议员的邮件。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的情况下颁布: 第 1 节。菲律宾参议员和众议院议员的所有邮件,地址为在菲律宾境内投递,均应接收、传送和发送以菲律宾的邮件免费递送:但每件此类邮件在寄给政府官员或办公室以外的个人或办公室时,重量不得超过 120 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此类邮件的信封或包装纸的左上角应有发送邮件的官员的姓名和官方名称,以及“菲律宾参议院”或“众议院”字样,视情况而定可能是,并且在右上角写着“对私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以避免支付邮资的处罚,P500”。证券交易委员会。三、违反本法规定者,处五百比索以下罚金。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6 年 10 月 2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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