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菲律宾共和国西菲律宾海命名,以及用于其他目的[行政令第29]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行政命令编号29 [ 行政命令编号2012 年 9 月 5 日 29 日 ] 为菲律宾共和国西菲律宾海命名,以及出于其他目的,第 1599 号总统令 (1978 年) 建立了菲律宾专属经济区 (EEZ),延伸至两距离菲律宾群岛基线一百海里;鉴于,第 9522 号共和国法案(2009 年)或基线法,具体定义和描述了菲律宾群岛的基线;鉴于,菲律宾根据包括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原则行使主权权利,探索、开发、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无论是生物还是非生物,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海床,包括底土和邻近水域,并进行其他经济开发和勘探其海域的活动,例如从水、水流和风中生产能源;鉴于,菲律宾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立和使用行使主权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以及《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鉴于,在行使主权管辖权时,菲律宾拥有为国家测绘系统指定具有适当名称的海域的固有权力和权利。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凭借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菲律宾群岛西部海域特此命名为西菲律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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