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财年在公共部门采取财政纪律措施[行政令第 2001 号5]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2月28日
MOP, Bk 14, v.5, 33 [ 行政命令编号2001 年 2 月 28 日 5 日 ] 2001 财年公共部门通过财政纪律措施 鉴于,政府旨在恢复财政纪律以维持经济复苏并提高投资者对该国的信心;鉴于,来自 BOT 项目的担保要求以及更大的利息支付和应付账款义务已经出现,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可用资源的压力;鉴于,财政赤字问题的严重性需要在创收和减少支出方面作出密集努力,并要求包括政府公司和地方政府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实体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鉴于,所有公共部门实体都必须实施财政纪律措施并审查其支出计划,以提高运营效率并增强其筹集收入的能力,并将资金及时汇入国库,如法律和其他规定的要求;鉴于,有必要审查正在进行的计划和项目,以尽量减少无效和不适当的计划/项目的实施,以提高稀缺资源对减贫、全球竞争力和有效治理等优先关注的关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指示: 第 1 节所有国家政府机构 (NGA),政府所有受控公司 (GOCC)、政府金融机构 (GFI) 和地方政府单位 (LGU) 被指示完全遵守要求立即向财政部缴纳费用和其他收入、担保费和其他义务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向国税局和海关局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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