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币,Bk 12 Pt。 1, v.5, 273 [ 行政命令编号99,1993 年 11 月 28 日] 澄清公共部门对外信贷业务的程序 鉴于,为了实施合理和协调良好的政府借贷战略,这将提高国家在国外的信用状况和信誉,指示信 (LOI) 1974 年 1 月 21 日的第 158 号要求,政府、其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的所有外国借款建议必须提交中央银行(现为中央银行),以供货币委员会原则上批准实际谈判开始前的目的和信用条款等;鉴于,有必要明确提交借款建议的时间,以确保忠实和严格遵守,以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谈判姿态;鉴于,第 7653 号共和国法案(新中央银行法案)要求政府通过财政部长及其政治部门和机构,要求货币委员会就任何信贷业务的货币影响提出书面意见在国外进行相同的操作之前;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所有政府机构、机构、政治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司,以及作为地方政府,即使在向外国出资者/安排者发出授权或承诺之前,也应向菲律宾中央银行提交其对外借款提案的原则性批准请求。申请应包括以下信息:拟资助的企业/项目、资金需求的规模和时间、指示性条款以及进入资本市场的时间表/目标日期。...
明确公共部门对外授信业务的程序[行政令第99]pdf预览版明确公共部门对外授信业务的程序[行政令第9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