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0, v.5, 35 [ 行政命令编号1966 年 4 月 27 日 8 日] 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和推荐擅自占地问题的解决方案鉴于,有必要迅速采取行动来遏制这种社会弊病,并加深对公共统治权和私人权利的尊重;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成立一个委员会,对全国范围内的擅自占地问题进行研究和制定解决方案,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统房屋事务助理主席 司法部副部长或其代表成员 人民家园和房屋公司主席或其代表成员 社会福利署长或其代表成员 地政总署署长或其代表成员 总统社区发展助理委员会应提交全国棚户区清单,确定合适的安置区,协调政府安置棚户区的活动,并采取或建议遏制或尽量减少棚户区的措施。委员会在此有权要求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在履行其职能时可能需要提供此类协助。 4 月 27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66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RAFAEL M. SALAS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和建议解决擅自占地问题的解决方案[行政命令编号8]pdf预览版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和建议解决擅自占地问题的解决方案[行政命令编号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