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个房地产委员会,以处理涉及与马尼拉市规划有关的房地产问题[行政命令编号。 38]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7年07月12日
MOP, Bk 5, v.5, 100 [ 行政命令编号1947 年 7 月 12 日 38 日] 创建一个房地产委员会,以处理与马尼拉市规划有关的房地产问题,以解决因规划的制定和执行而引起的涉及私人房地产的各种问题马尼拉市由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设立,特此设立房地产委员会,由总统任命的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应从马尼拉市评估办公室中选出;一名来自土地局的成员和一名来自马尼拉房地产委员会的成员。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名对房地产相关事务具有足够知识和经验的律师。委员会应具有以下职能: 1. 收集与国家政府和马尼拉市公共或私人领域的土地相关的所有可用数据,包括现有街道的实际废弃通行权和拟建街道被遗弃,哪些土地可以与与马尼拉市规划相关的公共用途所需的私人土地交换; 2. 收集前款所述国有土地的现有评估价值并确定其市场价值,并考虑影响对拟交换或购买地段进行适当评估的所有因素; 3. 就以交换或购买的方式取得私有土地进行必要的谈判,并通过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向总统建议征用任何此类土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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