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命令编号。 2017 年 4 月 28 日 22 日 ] 降低由投资委员会注册的新企业和扩张企业进口的资本设备、备件和附件的税率 鉴于第 70 号行政命令 (EO)(2012 年第 2012 条)规定税率为零对由投资委员会 (BOI) 注册的新企业和扩张企业进口的某些物品征收的关税自生效之日起五 (5) 年,或直至颁布修订 EO 的法律第 226 号(1987 年),也称为 1987 年综合投资法,经修订,以较早者为准;鉴于,E.O.第 70 号仅在 2017 年 5 月 9 日之前有效,即使是作为修订 E.O. 的法律。第226号待制定;鉴于,考虑到资本设备的进口是企业开办和扩张的主要成本负担之一,有必要扩大目前享受的资本设备、备件和配件的进口零关税BOI注册企业;鉴于,根据 2017-2022 年菲律宾发展计划 (PDP),延长零关税进口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力;鉴于,考虑到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竞争,给予资本设备免税进口仍然是促进对菲律宾投资的重要财政激励措施;鉴于,第 10863 号共和国法案第 1608 条,也称为 Cusr=toms 现代化和关税法案 (CMTA),根据国家经济和发展局 (NEDA) 的建议,授权菲律宾总统增加,降低或取消现有的进口关税税率;鉴于,NEDA 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批准延长对 BOI 注册的新企业和扩张企业进口的资本设备、备件和配件的零关税;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罗德里戈·罗亚·杜特尔特,根据宪法和现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利,特此下令:第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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