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菲律宾跨国犯罪中心的控制和监督权从内政部和地方政府移交给总统办公室[行政命令第35]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107 OG No. 20, 2342(2011 年 5 月 16 日) 2011 年 4 月 11 日 35 日 ] 将菲律宾跨国犯罪中心的控制和监督权从内政部和地方政府移交给总统办公室 鉴于第 62 号行政命令(第 1999 条)创建了菲律宾中心总统办公室(OP)下的跨国犯罪(PCTC),并将其置于国家警察委员会的控制和监督之下;鉴于根据第 735 号行政命令(第 2008 条),PCTC 的控制和监督已由内政和地方政府部 (DILG) 负责;鉴于,PCTC 的任务是与其他政府机构协调,制定和实施所有执法和情报机构的协调行动计划,以预防和控制跨国犯罪;鉴于,政府需要加强其部门、局、办公室、机构和机构之间的协调,以采取“整体政府”的方式,以更有效、协调、协作和协同的方式打击有组织的跨国犯罪活动,并将国家联系起来与直接参与全球打击跨国犯罪运动的国际机构和机构的努力;鉴于,为确保政府打击跨国犯罪工作的有效实施,迫切需要将对 PCTC 的直接控制和监督权交还给总统办公室;鉴于,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31 章第 20 章第 III 卷第 31 节,总统有权重组 OP 的行政结构。现在,因此,我,BENIGNO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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