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命令编号。 459, September 01, 2005 ] 简化处理政府官员和雇员请求出国旅行授权的程序 鉴于,1986 年 3 月 12 日第 6 号行政命令 (EO),经备忘录 (MO) No 修订. 1986 年 7 月 31 日的第 26 条规定了处理政府官员和雇员请求出国旅行的程序;鉴于,1992 年 10 月 27 日的第 18 号备忘录通函 (MC) 阐明了有关政府官员和雇员出国旅行的现行规则和规定;鉴于,有必要简化处理政府官员和雇员请求出国旅行的程序,以提高行政效率并使总统办公室能够处理治理事务;鉴于,EO 292,也称为 1987 年行政法典,在第 10 章第 III 篇第 III 卷第 31 (2) 节中承认,总统有权通过转移总统办公室下的任何职能来承认其职务到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以及将职能从其他部门和机构转移到总统办公室。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下列官员应寻求总统办公室的批准出国旅游。内阁成员和同等级别的官员;总统办公室下属或附属于有权出国旅行的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 (GOCC) 和政府金融机构 (GFI) 的负责人 总统办公室下属或附属机构的负责人 第 2 节。...
简化处理政府官员和雇员请求出国旅行授权的程序[第 1 号行政命令]第459章]pdf预览版简化处理政府官员和雇员请求出国旅行授权的程序[第 1 号行政命令]第45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