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107,1993 年 7 月 12 日] 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TEAM-PMO)从总统办公室转移到公共工程和公路部鉴于,TEAM-PMO 的任务是制定和实施旨在缓解该国交通拥堵的交通管理计划;鉴于,有必要将 TEAM-PMO 从总统办公室转移到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因为 TEAM-PMO 的大部分前线服务和职能都属于 DPWH 的管辖范围;鉴于,1987 年《行政法典》第 10 章第 III 篇第三卷第 31 节授予菲律宾总统重组总统办公室的持续权力,其中包括将总统办公室下的任何机构到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从公共工程和公路部总裁。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这就是我们主一千九百九十三年的七月十二日。 (Sgd.) FIDEL V. RAM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Sgd.) TEOFISTO T. GUINGONA, JR。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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