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87, May 06, 1993 ] 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TEAM-PMO) 从运输和通信部移交给总统办公室 鉴于,TEAM-PMO 最初由交通部监督公共工程和公路,一方面是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海外经济合作基金(OEC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之间的贷款协议;鉴于,根据 1990 年 4 月 16 日运输和通信部与公共工程和公路部之间的协议备忘录,TEAM-PMO 目前隶属于运输和通信部;鉴于,有必要将 TEAM-PMO 从运输和通信部转移到总统办公室,以便 TEAM-PMO 有效地履行其职能;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10 章第 31 章第 III 卷第 31 节授予菲律宾总统重组总统办公室的持续权力,其中包括转让任何行政部门的任何机构或职能到总统府。现在,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从交通部移交给和总统办公室的通讯。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1993 年 5 月 6 日。 (Sgd.) FIDEL V. RAM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Sgd....
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TEAM-PMO)从交通和通信部转移到总统办公室[行政令第 10 号] 87]pdf预览版将交通工程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TEAM-PMO)从交通和通信部转移到总统办公室[行政令第 10 号] 8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