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总统办公室[第 1 号行政令] 149]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12月28日
officialgazette.com.ph [行政命令编号。 149,1993 年 12 月 28 日] 精简总统办公室 鉴于,政府致力于精简官僚机构,特别是采用职能相关的政府机构的同质分组;鉴于,现在总统办公室下的几个机构执行的职能与某些部门和/或机构的职能相似和/或相关,因此如果转移到这些机构进行政策和计划协调与整合和/或行政监督;鉴于,第 292 号行政命令(也称为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10 章第 III 篇第三卷第 31 节为总统提供了重组总统办公室行政结构的持续权力。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政策声明。特此宣布政府的总体政策,特别是总统办公室的政策,以精简官僚机构,实现职能和机构的同质化分组到适当的部门和/或机构。因此,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可以隶属于总统办公室: (a) 该机构向总统提供直接的工作人员协助和支持; (b) 该机构执行需要总统立即注意的职能。第 2 节。精简总统办公室。根据本行政命令阐明的政策,总统办公室应通过以下处置措施进行精简和重组:或政策和计划协调与整合和/或行政监督机构; (b) 机构/政府拥有和/或控制的公司与部门或机构的整合; (c)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消职能、方案或机构; (d) 根据本行政命令第 1 节规定的条件,将机构/政府拥有和/或控制的公司保留在总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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