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OG No. 45, 6820(1991 年 11 月 11 日) 479,1991 年 8 月 27 日] 修改第1991 年第 442 号法令,经修订,旨在加强和精简总统行动中心 鉴于 1991 年 1 月 3 日第 442 号行政命令,经 1991 年 2 月 5 日第 447 号行政命令修订,创建总统行动中心在总统办公室内,同样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能;鉴于,总统办公室坚决坚持权力下放的原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鉴于,为了使总统办公室能够更好地响应服务的紧急情况,有必要加强总统行动中心的协调和促进职能;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第 442 号行政命令第 2 节特此修改为,如下:“秒。 2. 总统行动中心履行以下职能: 向来访者、来访者和其他前来与总统办公室进行业务往来的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作为总统办公室与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联络单位,负责处理公众的所有援助请求以及投诉和不满;协调各部门和机构落实其目标和职能,建立跟进和反馈机制,确保总统行动中心的转介得到重视并迅速采取行动;向公众提供与其请求、申诉或投诉有关的咨询服务;履行总统或执行秘书可能指示的其他职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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