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OG No. 18, 2518(1992 年 5 月 4 日) 514,1992 年 3 月 26 日] 进一步修订的行政命令第 514 号1991 年第 495 号法令,经修正,规定菲律宾船运委员会的正规化 鉴于,经修正的 1991 年第 495 号行政命令指示解散菲律宾船运委员会并将其注册为私人,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非股份和非营利性公司;鉴于,后续发展需要保留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并证明将其转变为常规政府机构的合理性;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政策声明。 - 特此宣布国家政策,通过提高菲律宾托运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和协助菲律宾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增长。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正则化。 - 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特此转换为贸易和工业部下属的一个常规机构,称为菲律宾托运人局,以下简称该局。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权力和职能。 - 该局应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能: 促进和保护菲律宾水运出口商、进口商和其他商业用户的共同利益;保持和促进它们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互助;与航运公司、航运利益协会、政府当局和其他国内外机构和个人进行、持续的磋商和谈判,以合理的费率和可接受的运输条款和条件按时装运货物;调解和/或仲裁航运利益协会成员之间以及上述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的争议;作为航运服务和其他相关事宜的信息交换所提供服务;建议采取适当措施,通过经济高效的商品运输促进和发展菲律宾的贸易和商业;与国内外托运人协会或理事会保持和发展和谐关系,达成互利互惠的安排;参加会议并就航运政策和促进进出口贸易提出政府立场;并在国际航运会议和非会议线路和拖车上协商合理的运费;根据现有协议注册和认可无船承运人、货运代理、集运商和散杂货代理,并收取合理费用;执行总统令的规定。...
进一步修订的行政命令编号。 495,1991 年系列,经修正,规定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的正规化[第 1 号行政命令]第514章]pdf预览版进一步修订的行政命令编号。 495,1991 年系列,经修正,规定菲律宾托运人委员会的正规化[第 1 号行政命令]第514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