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OG No. 42, 6159(1988 年 10 月 17 日) 331,1988 年 7 月 20 日] 规定召开科迪勒拉地区协商委员会的安排,确定其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目的,鉴于,共和国第 6658 号法案“创建科迪勒拉地区协商委员会的法案”委员会,规定其权力、职能和职责,为此提供资金和用于其他目的”,规定总统应指定负责召集该区域协商委员会的所有安排的人员;鉴于,同一法律规定,委员会应由总统授权在该法案通过后十五 (15) 天内在碧瑶市上午 10:00 或其他日期召集或由总统指定的地点;鉴于,法律进一步规定,主席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应主持其开幕会议,直至委员会选出一名主持官员;因此,我,科拉松·C·阿基诺,菲律宾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总统办公室的总统管理人员被指定负责所有科迪勒拉地区协商委员会的召集安排。第 2 节. 财政部副部长 Ramon K. Katigbak 被正式授权作为总统的代表召集委员会并主持其开幕会议,直至委员会选出一名主持官员。第三节 委员会开幕会议将于 1988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 时在碧瑶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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