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根据 1987 年宪法的规定设立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效力。[第 1 号行政命令第24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07月24日
83 OG No. 31, 3528-37 增刊。 (1987 年 8 月 3 日)[ 行政命令编号。 244,1987 年 7 月 24 日] 宣布根据 1987 年宪法设立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效力。鉴于,根据 1987 年宪法第 XI 条第 7 节,“现有的 Tanodbayan 将在下文中称为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第 11 条第 7 节规定的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特此宣布 1987 年宪法的条款现已生效。第 2 节 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应行使目前由 Tanodbayan 行使的权力,但宪法赋予监察员办公室的权力除外。第 3 节. 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所有法律、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第 4 节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在马尼拉市完成,这就是我们主年 7 月 24 日,一千九百八十七。 (Sgd.) CORAZON C. AQUINO 总统:(Sgd.) JOKER P. ARROYO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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