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579,1980 年 2 月 12 日] 创建一个国家体育发展协调委员会并规定国家体育协会的治理,而根据 P.D.第 604 号修订后的各种业余体育组织(也称为全国体育协会)已被利用,以加快发展各自体育的任务;鉴于,这些不同的业余体育组织的发展活动需要以有意义的方式进行协调,以符合国家参与地区和国际比赛的承诺;鉴于,有必要进一步合理利用稀缺资源,以支持国家体育协会的发展活动;鉴于,根据第 1416 号总统令,总统有权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和新的发展进行适当的组织和相关改进。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和第 1416 号总统令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颁布: 第 1 节. 在青年和体育发展部下设立国家体育发展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总统指定的一名青年和体育发展部副部长为当然主席,以及由总统从对体育发展表现出浓厚兴趣的人士中任命的四名成员组成。任命成员的任期应由总统决定。国家体育发展协调委员会负责促进第 7 号总统令第 7 节的目的。...
建立国家体育发展协调委员会并规定国家体育协会的管理[第 1 号行政令]第579章]pdf预览版建立国家体育发展协调委员会并规定国家体育协会的管理[第 1 号行政令]第57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