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415,1973 年 6 月 29 日] 建立国家储蓄委员会 鉴于 1974-77 财政年度的国家四年经济发展计划确立了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国民实际增长率为 7% 的国家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内资本形成总额应以年均 12% 的速度增长;鉴于,为了加速资本形成,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储蓄是促成资本形成的重要因素,必须产生和增加,以便将由此产生的信贷引导并用于优先工业和生产地区;鉴于另一方面,只有通过持续开展的运动将储蓄的极端重要性(就它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关)灌输给公民的心智,才能增加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储蓄。涉及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国家、省、市和区;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一个全国储蓄委员会,负责通过非通胀手段加速资本形成,特别是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储蓄。 1. 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a) 中央银行行长、主席 (b) 财政部长、副主席 (c) 国家经济和发展局局长、成员 (d) 财政部秘书教育和文化,成员 (e) 投资委员会主席,成员 2。委员会的首要和直接责任是准备和实施必要的措施和计划,以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储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一项涉及社会各界的储蓄意识和促销活动;对储蓄习惯和态度、营销活动和其他类似活动进行定期调查和研究;开展关于将节俭、储蓄意识和负责任地使用学分纳入中小学课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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