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299,1971 年 3 月 6 日] 创建总统合作社发展委员会 鉴于,合作社的发展是重新分配国家收入和财富的一种手段;鉴于,合作社的运作是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基本服务的一种方式;鉴于,如果有共同目标的人将自己融入合作社,就可以获得社会和经济实力并提高效率;鉴于,政府的公开政策是鼓励合作社的组织并帮助其发展;鉴于,迫切需要一个全面和综合的合作发展计划;鉴于,目前有不少于十四 (14) 个政府机构负责促进、组织和发展合作社,因此需要一个行政机制来统一实现这些目标的所有努力;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成立总统合作发展委员会。理事会具有以下职能: 1. 审查合作发展的以往努力和取得的进展; 2. 制定全面综合的合作计划; 3. 确定此类计划的组织和财务要求; 4. 协调参与合作开发的所有政府和私人机构的活动; 5.审查和建议政府机构对合作发展支出的预算和财务要求; 6. 提交关于合作发展计划的状态和成就的报告。理事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 Orlando J. Sacay 博士 主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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