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号第275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0年11月26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275,1970 年 11 月 26 日] 根据我的权力修改的共和国法案第 1937 号(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第 4-01 节,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 特此指示并命令: 第 1 节。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第 401 节特别列出的物品十九百三十七 应按下列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TH 编号 物品说明 关税税率 关税税率 27. 09 石油和页岩油,原油 ad val。 15% 27.10 石油和页岩油,原油除外;未另行规定的制剂,按重量计含有不少于 70% 的石油或页岩油,这些油“是制剂的基本成分: A. 轻油(例如其他石油、汽油、石油溶剂油) 35% B. 中等油(例如煤油和拖拉机燃料)ad val。 15% C. 重油,(润滑油、石蜡液或白油) ad val。广告价值。 15% 第 2 节。在本命令发布三十 (30) 天后,所有上述物品进入或从菲律宾仓库取出以供消费,应按此处规定的进口关税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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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71]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66]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65]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225]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276]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12]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282]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第369章]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行政命令第66]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号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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