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行政命令第66]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4年01月25日
MOP, Bk 9, v.4, 134 [ 行政命令编号。 66,1964 年 1 月 25 日] 修改根据共和国法案第 1937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称为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1 节。以下具体列出的物品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第 104 条分类,应支付以下进口关税税率: 标题编号 物品描述 税率 04.04 奶酪和凝乳: A. 凝乳广告。瓦尔。 25% B. 其他广告。瓦尔。 50% 10.06 大米:A. . . . . 1.. . . 2.. . B. 去壳: 1. 不粘的 g.重量,100 公斤。 P7.50 2. * * * * * 23.04 提取植物油产生的油饼和其他残留物(油渣除外): A. 豆粕广告。瓦尔。 26% B. 豆油广告。瓦尔。 40% 30.04 浸渍或涂有药物物质或置于零售包装中供医疗或手术用途的填充物(包括脱脂棉)、纱布、绷带和类似物品(例如,敷料、胶布膏药): A. 脱脂棉(不包括棉花特产)、胶布(不包括微孔胶布)、药膏、创可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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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号279]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66]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65]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225]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号第275章]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276]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12]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第369章]修改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282]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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