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56 日期为 1966 年 12 月 29 日,题为“禁止在住宅外携带枪支”。 5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7年01月12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57,1967 年 1 月 12 日] 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56 日期为 1966 年 12 月 29 日,题为“禁止在住宅外携带枪支”。 1966 年 12 月 29 日的第 56 号行政命令,题为“禁止在住宅外携带枪支”,经过修订,以包括另一个例外,如下:“6.大法官、法官、财政、州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同等级别的司法部官员、法院书记员、法院分局书记员、治安官及其副手。”第 56 号行政命令的第 6 号例外应命名为第 7 号例外。在马尼拉市,即 1 月 12 日,在我们的主公元 1967 年完成。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RAFAEL M. SALAS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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