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8 Pt.1, v.4, 76 [ 行政命令编号270,1957 年 10 月 4 日] 在奎松省创建圣安东尼奥市 根据奎松省委员会的建议,并根据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68 条的规定,布利兰、卡列洪、尼宁区和普里,奎松省 Tiaong 市的所有自治市,特此与该市隔离,并“组成该省的一个独立市,称为圣安东尼奥市,政府所在地位于巴里奥布里兰。 Tiaong 市的领土与圣安东尼奥市的领土相同。圣安东尼奥市将在市长、副市长和大多数市议员获得任命并获得资格并经财政部长证明该市在财政上能够执行该市的规定后开始存在。最低工资法并规定了常规市镇的所有法定义务和普通基本服务,而母市 Tiaong 在与圣安东尼奥市组成的街区分离后,仍然可以信誉良好地维持其市政府,满足其所有法定和合同义务,并提供基本的市政服务。 10 月 4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57 年,菲律宾独立年,第 12 日。 (Sgd.) CARLOS P. GARCIA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FORTUNATO DE LEON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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