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1, v.4, 494 [ 行政命令编号376, 1950 年 11 月 28 日] 废除农村进步管理局并将其权力、职责、职能、财产、资产和责任移交给土地局,以及出于其他目的根据第 422 号共和国法案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下令: 第 1 节。根据 1939 年 3 月 2 日第 191 号行政命令创建的农村进步管理局,根据第 378 号联邦法案的规定,并转换为根据 1939 年 5 月 31 日第 206 号行政命令,根据经第 420 号和第 539 号联邦法案修订的第 378 号联邦法案的规定,特此废除公司,其权力、职责和职能特此移交给,归属于土地局并由土地局承担。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在土地局内设立一个地产司,负责处理农村进步管理局目前开展的各个阶段的活动。地主处应有下列职位和拨款用于杂费和特殊用途,以代替在其当前主要预算中提供给农村进步管理局的职位: 地主工资和工资处 1. 处长一名 P6,000.00 2.助理一名 4,800.00 3.文员一名 2,760.00 4.文员一名 2,580.00 5.文员速记员一名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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