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OG No. 12, 5007(1947 年 12 月) 103,1947 年 11 月 9 日] 采取措施确保甲米地省和市的和平与秩序和自由选举。鉴于,由于即将举行的选举导致该省和甲美地市的公共和平与秩序的现状,有必要采取某些措施来确保该市和省的和平与秩序以及民众意愿的自由表达。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罗哈斯,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 (1) 马拉贡登市市长,他是同一职位的候选人,并直接涉及最近在 Maragondon 市发生的事件,特此下令暂时解除职务,并指示立即将其办公室移交给副市长。 (2) 根据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836 条的规定,特此将马拉贡登市和拜伦市的市警察部队置于宪兵司令部,特此指示在 1947 年 11 月 11 日选举日,本条例所称直辖市的警察部队,只能根据宪兵司令部主管人员的命令行事。特此指示宪兵司令部负责人在 Maragondon 和 Bailen 市的每个选区部署至少两名 MPC 士兵,以维持选区秩序并确保这些市镇的选举干净。 (3) 特此责令甲美地省宪兵司令部严格没收任何人携带的所有武器,授权公职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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