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计划生育 (FP) 诊所认证指南[PHILHEALTH Circular No. 2018-0005]
(纳尔)卷。 29号2/ 4 月 - 6 月 18 日 [ PHILHEALTH 通告编号。 2018-0005,2018 年 5 月 23 日 ] 独立式计划生育 (FP) 诊所认证指南 通过:2018 年 2 月 27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5 月 23 日 I. 基本原理 2013 年国民健康保险法案 [共和国法案 (RA) 7875经 RA 9241 和 10606 修订] 要求 PhilHealth 实施国家健康保险计划,“作为帮助人们支付医疗保健服务费用的一种手段”。同样,2012 年负责任的生育和生殖法案 (RA 10354) 承认健康权包括生殖健康。此外,它保证以计划生育信息和卫生服务为优先事项,普遍获得“医疗安全、非堕胎、有效、合法、负担得起和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PhilHealth 为计划生育服务实施福利方案,使会员尤其是女性能够获得改善其健康和福祉的医疗服务。这些福利包由医院和分娩之家等经认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卫生部 (DOH) 通过发布“独立式家庭诊所认证指南和程序”(DOH 行政命令 ( AO) 2017-002)。根据 PhilHealth 的目标,即增加其成员获得所有福利计划的机会,包括与计划生育服务相关的福利计划,它应提供机制,让这些独立的计划生育诊所成为认可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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