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阿根廷向菲律宾进口新鲜食用葡萄(VITIS VINIFERA)的法规[BPI DA 第 10 号行政通知,第201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纳尔)卷。 26号2015 年 7 月 3 日至 9 月 [ BPI DA 行政通知第 10 号,s。 2015 年,2015 年 5 月 25 日 ] 关于从阿根廷向菲律宾进口新鲜食用葡萄(VITIS VINIFERA)的规章制度 通过:2015 年 5 月 25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 鉴于,植物工业局植物检疫局由根据 1987 年行政法 (EO 292) 修订的第 1433 号总统令,也称为“1978 年植物检疫法”,其主要功能是防止外国有害生物进入该国,并进一步这些害虫已经传播到不知道它们存在的地方;鉴于,世界贸易组织 (WTO) 关于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 (SPS) 的协定 (SPS) 和粮农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IPPC) 重申该国拥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类、植物、以及动物的生命和健康,前提是此类措施不会不必要地限制贸易;鉴于,阿根廷新鲜鲜食葡萄 (Vitis vinifera) 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PRA) 是根据 IPPC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ISPM 第 11 号进行和完成的,该标准考虑了对生物或其他科学和确定是否应对有害生物进行管制以及针对该有害生物采取的任何植物检疫措施的强度的经济证据;鉴于,已完成的 PRA 作为发布本通知的基础,其中非疫区应作为检疫措施,并应采用系统方法的组合;现在,因此,我,PROCESO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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