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015 年 7 月 - 9 月 3 日 [ DA 部第 05 号通告,s。 2015 年,2015 年 7 月 8 日 ] 经修订的有机肥料生产商注册规则和条例 通过:2015 年 7 月 8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7 月 31 日 根据第 16 条(有机食品和有机投入品生产商注册)第 17 条(有机产品标签)和 RA 第 24 节(激励措施)。第 10068 号,又称“2010 年有机农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 (lRR),该部特此通过并制定本通函,涵盖“有机投入品生产者”注册的规则和条例,供参考和有关各方的指导。第 1 节目标。本通知的目的如下: 1.1 为国内有机肥生产商的注册提供指导; 1.2 确保销售的有机肥产品符合相关的菲律宾国家标准(PNS)。第 2 节。术语定义。在本通函中,以下词语、术语和短语应解释为如下含义: 2.1 功效测试/试验——是一种支持声称有机肥料能够提供所需主要和/或次要营养素的机制由植物支持生长和/或繁殖。 2.2 品牌名称——带有标识的术语、名称或商标,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在知识产权局 (IPO) 注册并用于与有机肥料产品相关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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