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撤销初步注册令的申请所需的证明[SEC 备忘录通函编号3, S. 2014]
(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SEC 备忘录通知编号3,S. 2014,2014 年 2 月 15 日 ] 为支持撤销初步注册令的请愿书所需的证明 采纳日期:2014 年 1 月 28 日 提交日期:2014 年 2 月 12 日为支持撤销初级注册令的请愿书而提交的财务报表,委员会 En Banc 在其 2014 年 1 月 21 日的会议上决定要求标的公司提供以下证明: 1. 公司作为下列公司之一的证明请愿书中的宣誓声明“公司通过其授权代表,特此证明与本请愿书一起提交的最新财务报表是准确的,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并有足够和有效的源文件和时间表支持。该宣誓证明适用于公司未能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前几年账户的所有期初余额。与此相关,本请愿书附有公司外部审计师的宣誓证明。” 2. 外部审计师的宣誓证明,作为呈请书的证明文件之一提交 “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外部审计师特此证明,公司截至 ________ 年的财务报表期初余额是基于有效且有效的公司有足够的源文件和时间表,并且我已经进行了足够的审计程序来证明上述余额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支持撤销初步注册令的申请所需的证明[SEC 备忘录通函编号3, S. 2014]pdf预览版支持撤销初步注册令的申请所需的证明[SEC 备忘录通函编号3, S. 201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