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民用航空条例修正案——空中航行服务(CAR-ANS)第 4 部分,纳入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4[CAAP 备忘录通函第 56 号修正案] 26-1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纳尔)卷。 25号2014 年 7 月 3 日 - 2014 年 9 月 [ CAAP 备忘录通知编号2014 年 9 月 16 日 26-14 日 ] 菲律宾民用航空条例修正案 - 空中航行服务 (CAR-ANS) 第 4 部分,将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4 的第 56 条修正案纳入其中Law Complex, Diliman, Quezon City 采用日期:2014 年 9 月 16 日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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