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条款修订和法律替代登记指南[CDA 备忘录通函编号2011-2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7 月 - 3 日 [ CDA 备忘录通知编号2011-20, 2011 年 7 月 11 日 ] 合作社章程和替代法律修订注册指南 最初根据旧法律注册并经管理局确认的合作社因重大变化而难以提出修改建议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因此,有必要制定本指南,以管理以替代方式注册合作条款和附则的修改的申请。第 1 节. 范围——本指南应管理向管理局注册合作条款和章程的修订,以符合 RA 9520 及其实施规则和条例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变更登记的各类合作社,但申请由单一转多用的合作社除外。第 2 节. 术语定义——本指南中使用的以下术语是指:权威——应指合作发展局(CDA)。湾。修改登记——是指以管理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为证明,对合作章程和附则的修改给予有效性和效力的执行行为。 C。替代修改——指使用当局准备的模板,为符合 RA 9520 规定的要求,对合作条款和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任何条款进行重大修改。 d。修改登记证书——由管理局签发并盖有公章的官方文件,除非证明登记已被取消或进一步修改,否则该文件应作为该登记修改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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