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由国家重返社会中心资助的生计项目指南 OFWS[OWWA 指令备忘录第 10 号0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纳尔)卷。 2010 年 7 月 3 日至 2010 年 9 月 [OWWA 指令备忘录第 21 号] 008,2010 年 8 月 23 日] 实施由 OFWS 国家重返社会中心资助的生计项目指南 为了服务的利益,并根据 DOLE 部 2010 年系列第 101-10 和 101-A-10 号命令,将在海外工人福利管理局局长办公室的监督下,国家海外劳工重返社会中心(NRCO)特此发布以下指南。 1.0 性质 来自《一般拨款法》(GAA) 的 NRCO 资金将资助归国海外劳工及其家人的重返社会计划。上述资金应被视为培训与生产计划下的赠款,并应用于资助此处确定的预期受益人的各种生计项目。 2.0 覆盖范围 基金应覆盖以下任何 OFW 团体和/或个人支持者; 2.1 OFW 家庭圈 (OFC) 2.2。 OFC 联合会 2.3 OFC 合作社 2.4 OFW 海归协会 2.5 被遣返和/或流离失所的 OFW 3.0 资格要求 3.1 OFW 团体的支持者,例如 OFC、联合会、合作社和海归协会,必须在以下任何政府实体正式注册:劳工和就业部 (DOLE)。湾。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C。合作发展局 (CDA)。 3.2 个人OFW(被遣返和/或流离失所)必须由于以下任何原因返回该国:...
实施由国家重返社会中心资助的生计项目指南 OFWS[OWWA 指令备忘录第 10 号008]pdf预览版
实施由国家重返社会中心资助的生计项目指南 OFWS[OWWA 指令备忘录第 10 号00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