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E2M 海关系统的程序 - 全国所有海关港口的第 4 阶段中转/转运系统[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 43-2010]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3日
(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 43-2010, 2010 年 10 月 13 日] 实施 E2M 海关系统的程序 - 在全国所有海关港口的第 4 阶段中转/转运系统 1. 目标 1.1 在所有海关实施 e2m 海关系统 - 第 4 阶段中转/转运入境系统全国港口。 1.2 为使用特定入境点但随后将运往最终国内目的港的货物提供监测和控制国境内货物流动的设施。 1.3 实现从当前的手动程序平稳过渡到 e2m 海关系统下的预期海关程序。 2. 范围 e2m 海关系统的以下组件必须已实施: • 客户资料登记系统 (CPRS) • 电子舱单系统 (EMS) • 进口评估系统 (IAS) • 支付摘要安全系统 v. 5.0 (PASS5) •在线放行系统 (OLRS) • 政府机构的许可和清关系统 (LCS) 本命令不涵盖发往 PEZA 或自由港/经济特区的所有过境货物。只有通过客户资料注册系统 (CPRS) 认可的进口商/经纪人才能通过认可的增值服务提供商 (VASP) 以电子方式提交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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