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0 NO.3 / 2009 年 7 月 - 9 月 [ NTC 备忘录订单号。 2009 年 6 月 7 日,2009 年 7 月 15 日] 中止 MC NO.4 第 4 段的效力。 2009 年 3 月 7 日,预付费用指南 鉴于,备忘录通函 (MC) No. 03-07-2009 规定了预付费用的有效期/到期期限;鉴于,MC No. 03-07-2009 第 4 段规定:“对于每一次购买的新负载,应将之前购买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未使用负载的数量添加到新负载中并累积。新的最短有效期或有效期应基于新负载加上未使用负载的总和。为便于说明,例如,如果订户有 PhP2.00 的未使用负载并购买了 PhP10.00 的新负载,则新的有效期或到期期限应为十五 (15) 天”;鉴于,与软件和智能网络平台供应商的进一步协商表明,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硬件采购、软件开发、测试和部署;因此,考虑到前提,委员会特此暂停执行 MC No. 03-07-2009 第“4”段,直至另行通知。本备忘录令将立即生效。采用:2009 年 7 月 15 日(新加坡元)RUEL V. CANOBAS 专员(新加坡元)JAIME M. FORTES, JR。副专员 (SGD.) DOUGLAS MICHAEL N. MALLILLIN 副专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中止 MC NO.4 第 4 段的效力。 2009 年 3 月 7 日,预付费用指南[NTC 备忘录订单号。 06-07-2009]pdf预览版中止 MC NO.4 第 4 段的效力。 2009 年 3 月 7 日,预付费用指南[NTC 备忘录订单号。 06-07-2009]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