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部分单壳油轮/驳船的运营;违规处罚;备忘录通函编号2007-001[MIA 船旗国咨询号2008-0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3日
(纳尔)卷。 19号2 / 2008 年 4 月 - 6 月 [ MIA 船旗国咨询编号。 2008-07, April 23, 2008 ] 一些单壳油轮/驳船的运营延长;违规处罚;备忘录通函编号2007-001 获悉,在 2008 年 4 月 21 日的 180 小时 MARINA 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允许在以下条件和/或要求下继续运营运载属于船东/运营商的重质石油产品的单壳油轮/驳船2008 年 4 月 30 日之后,但仅到 2008 年 12 月 31 日:已将其油轮/驳船改装为双壳油轮/驳船的人,或已订购新建造的双壳油轮/驳船的人,或上述,油轮/驳船的相应改装、新结构的订单或油轮的购买或进口在 2008 年 4 月 21 日之前已获得 MARINA 的正式批准,但原因超出了相关船东/运营商的控制范围,同样不能在 2008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交付。董事会还决定,船东/经营人或承租人应为在 2008 年 4 月 30 日之后,每艘可能获准运输重油的船体油轮/驳船,如果适用,船东/经营人还应提交其客户的担保,并附上董事会决议。此外,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延期限制在三 (3) 个月的基础上,但须遵守。考虑到遵守备忘录通函的要求的程度或进展情况,可能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和有必要的进一步更新。...
延长部分单壳油轮/驳船的运营;违规处罚;备忘录通函编号2007-001[MIA 船旗国咨询号2008-07]pdf预览版
延长部分单壳油轮/驳船的运营;违规处罚;备忘录通函编号2007-001[MIA 船旗国咨询号2008-0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