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准的行政费率[PEZA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06-01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1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1 月至 3 月 1 日 [ PEZA 备忘录通函编号2006-017, June 01, 2006 ] 新批准的行政费率 1.0 目的 本备忘录通函根据 PEZA 董事会第 1 号决议发布。 06-229 日期为 2006 年 5 月 24 日,旨在合理化向生态区开发商/运营商收取的管理费金额。 2.0 范围 本通函适用于所有生态区开发商/运营商。 3.0 修订费率表 经 PEZA 董事会在 2006 年 5 月 23 日的会议上通过第 06-229 号决议批准,生态区开发商/运营商的新年度管理费 (AAF) 应为比索统一费率:每年每个活动/运行定位器四万五千 (Php45,000)。 4.0 生效 新的管理费自2006 年6 月1 日起生效。 5.0 为指导。采用:2006 年 6 月 1 日(新加坡元) LILIA B. DE LIMA 总干事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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