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MC NO. 2005 年 10 月 10 日的第 652-2005 号关于:库存和销售报告[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 667- 200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30日
(纳尔)卷。 17号1 / 2006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667-2005,2005 年 11 月 30 日] 对 MC NO. 的修订2005 年 10 月 10 日的 652-2005 RE:库存和销售报告 鉴于汽车行业的要求,特别是其分支机构在地理上更靠近不同区域办事处而不是对其具有管辖权的区域办事处的经销商,MC 第 3.1 节特此修订第 652-2005 号,即: 3.1 除根据 2004 年 7 月 7 日第 525-2004 号备忘录通知发出的人工处理 CSR 报告外,所有销售报告应在最近的 LTO 区域办事处完成,该报告应得到确认由发布手册 CSR 的办公室。所有先前的命令、备忘录/通函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规定在此被视为已被取代。为指导和严格遵守。采用:2005 年 11 月 30 日(新加坡元) ANNELI R. LONTOC 助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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