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3-4 号决议220,2004 年系列,2004 年 7 月 14 日] 颁布注册护士道德规范 鉴于,护理委员会有权在与经认可的专业组织协调和协商后颁布注册护士道德规范(第 9 节, (g), 第 9173 号 RA 第 III 条,被称为“2002 年菲律宾护理法”);鉴于,在制定注册护士道德守则时,菲律宾职业良好治理守则被用作其主要基础:该守则下的所有原则均被采纳并纳入道德守则,因为它们适用于护理专业;鉴于,该守则作为一套指导方针、法规或措施的颁布应须经委员会批准(第 9173 号 RA 第 II 条第 9 节);以及 鉴于,董事会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在伊洛伊洛市与经认可的注册护士专业组织 Phi 协商后lippine Nurses Association, Inc. (PNA) 和其他注册护士的附属组织决定根据上述新法律采用新的道德守则;因此,现在,董事会特此决定,正如现在所决定的那样,颁布以下注册护士道德守则:第一条序言部分 1. 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菲律宾注册护士相信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承认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健康的首要责任。...
颁布注册护士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220,2004 系列]pdf预览版颁布注册护士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220,2004 系列]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