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上劳工 [POEA 理事会决议第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5月08日
(纳尔)卷。 10号1 / 1999 年 1 月 - 3 月 [ POEA 理事会第 1 号决议04, May 08, 1998 ] 台湾陆上劳工 鉴于,政府的政策是保护在海外的菲律宾劳工,促进他们的利益并保障他们的福利;鉴于,政府承认台湾人力机构在向台湾派遣菲律宾工人方面的作用,以及他们需要通过 POEA 认证系统,以符合政府要求所有外国雇主、人力机构和实体的总体政策参与在国外雇用菲律宾工人以接受认证制度;鉴于,台湾人力资源机构应与其委托人和菲律宾代理人对其招聘或雇用的菲律宾工人同等负责;鉴于,经过一系列磋商,POEA、业界和非政府组织早已一致认为,台湾劳务机构的认可是一项促进工人福利的有价值措施,将其纳入菲律宾法规的保护伞;因此,现在,POEA理事会在正式召开的会议上,特此决定修改现行的台湾雇佣陆上工人指南,最终目标是实施台湾人力机构作为雇主/负责人的认证制度。 POEA 应为此目的制定指导方针。采纳:1998 年 5 月 8 日(新加坡元) CRESENCIANO B. TRAJANO 劳工和就业部秘书 主席(新加坡元)FELICISIMO O. JOSON, JR。成员 (SGD.) PATRICIA A. STO。 TOMAS 会员 (SGD.) EZEKIEL T. ALUNEN 会员 (SGD.) VICENTE F. ALDANESE 会员 (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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