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9号1998 年 10 月 - 12 月 4 日 [ DBM 通函编号。 1998 年 10 月 29 日第 98-16 条 ] 对 1998 财年提供改善援助的禁令 1. 第 365 号行政命令 (AO) 第 2 节 s。 1997 年禁止和禁止国家政府机构负责人、地方政府单位(包括政府拥有和/或控制的公司)、政府金融机构及其各自的理事会在未经行政部门事先批准和授权的情况下授权/授予改善援助或任何类似福利总统办公室命令 (AO)。 2. 对违反 AO 365 号规定的,按照现行行政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请相应指导。采用:1998 年 10 月 29 日(新加坡元) BENJAMIN E. DIOKNO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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