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7号3 / 1996 年 7 月至 9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33-A, August 29, 1996 ] 备忘录通函第 33-A 号修正案33 参考第 33 号备忘录通告(1996 年系列),规定取消对新加坡派遣家庭佣工的禁令,新加坡和该机构的菲律宾家庭工人修订标准雇佣合同的以下条款和条件特此进一步修订承诺: I 标准雇佣合同 1. 将第 3 项纳入雇主的 2,000 新元履约保证金,作为其遵守雇佣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保证。 2. 删除第 8 项中“休息八小时前的连续”一词。 3. 修改第 13 项中的续约条款。 4. 将第 16 项和第 17 项中的“撤销”一词替换为终止。 5. 包含名称新加坡代理人作为附加签字人。二、代理承诺 对因劳资关系引起的家庭工人索赔,纳入职业介绍所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修订后的标准雇佣合同和代理承诺载于附件 A 和 B。该命令立即生效。为严格遵守。采用:1996 年 8 月 29 日(新加坡) FELCISIMO O. JOSON 管理员 附件:附件 A 新加坡菲律宾家庭工人的标准雇佣合同...
备忘录通函编号的修订。 33[POEA 备忘录通函 NO. 33-A]pdf预览版备忘录通函编号的修订。 33[POEA 备忘录通函 NO. 33-A]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