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综合护理执照考试[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20 号决议] 27-9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3月30日
(纳尔)卷。 5号2/APRIL-JUNE 1994 [ 中国护理委员会第 2 号决议27-94,1994 年 3 月 30 日] 综合综合护理执照考试,鉴于,根据 Sec。 12,艺术。 RA III第 7164 号:“1991 年菲律宾护理法”,委员会有权对执照申请人(护理注册和执业)进行书面考试,并要求他们通过;鉴于,委员会有权描述护士执照考试中的科目,确定科目的教学大纲及其相对权重(上文法律第 4 (b) 节,第 III 条);鉴于,秒。同一法律第 15 条授权委员会确定考试范围,同时考虑到护理课程的目标、护理的广泛领域以及其他相关学科和能力;鉴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 DECS 修订的护理理学士 (BSN) 课程是一门以能力为基础、以社区为导向的课程,旨在使护理教育更加相关并响应国家的健康需求;鉴于,有必要采取护理执照考试,以更好地衡量新护理毕业生的安全有效实践能力;鉴于,菲律宾护理学院院长协会 (ADPCN) 于 1993 年 10 月批准了一项决议,要求护理委员会从 1994 年开始进行综合综合护理执照考试 (ICNLE);鉴于,ADPCN 与护理委员会合作,已经并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关于开发基于能力的成就测试的研讨会,现在,因此,凭借 Se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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